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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教師
(The New Teachers)
(本文歡迎全文轉載或連結,唯請勿修改)
Ⅰ、新教師:
這裡所說的「新教師」並非指新任教學的教師,而是指能符合新時代要求的教師。
本人認為這些新教師,除應具備教育專業、專門知能與精神外,亦應具備以下幾項「新特質」:
一、能接受新的觀念,隨時吸收新的資訊,能與時俱進。
二、具有自主性,願意做新的嘗試,並能隨時批判、反省與改進自己的教學。
三、能深入瞭解兒童的發展,俾能更公平地善待兒童,提供他們更適性的教育。
四、具有應用、分析、綜合、批判性思考、問題解決等高層次的思考能力。
五、具有創造性、溝通、預測、做計畫、做決定等多元的才能。
六、能與學生、同事建立起真誠、尊重、關懷、體貼、瞭解、欣賞與合作的人際關係。
七、能關心兒童,關心教育,關心社會。
八、負責行政的教師應有輪流服務的關念;行政是服務學生與同事,而非命令與控制。
九、能主動幫助別人,具有服務的人生觀。
十、能針對教育問題主動進行研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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